室内消火栓,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然而下面这家公司的室内消火栓,居然形同虚设。
近日,古镇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辖区工厂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中山市古镇镇南丰二街某照明有限公司存在占用遮挡消火栓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该单位使用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主要加工制造太阳能灯等照明器具,存放有部分生产出来的半成品及成品灯具,该场所东面靠近安全出口处、场所中部、场所东南角共3处室内消火栓被杂物遮挡。针对该场所的违法行为,大队消防监督员当即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大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消防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绝不容半点疏忽!消火栓是室外消防供水的专用设施,无故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行为属于违法!消火栓被遮挡不能被及时发现,极有可能延误最佳灭火时机,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