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消防及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切实推进灯饰配套加工制造行业火灾高风险区域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近日,镇领导侯鸿杰率镇消防救援大队、镇应急局、综合执法局、城建管理局等部门深入同益工业园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扫雷行动”。
检查人员针对灯饰配套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并实地查看了该类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按时开展防火巡查;应急照明设施、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整好用;安全出口设置、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责令企业负责人立行立改,切实消除消防隐患。
火灾隐患曝光
同益工业园某灯饰照明有限公司 防火间距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措施:停产停业,责令限期整改,复查不合格则进行处罚。
正确做法:不得占用防火间距。
所谓防火间距,就是指防止着火建筑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现实情况中,防火间距从数米到数十米不等,其计算要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生产或储存物品的种类、建筑高度、耐火等级等因素综合考量。
占用防火间距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